韩国于去年修正了游戏产业振兴法,七月开始禁止制作及散播自动打怪程式及其相关产品。法案生效后,有一位开发自动打怪程式的公司总经理提起宪法诉愿,主张该法案违宪。
该总经理主张:“该条项侵害职业自由的基本权,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明确性原则,侵害国民的基本权。”
6月27日宪法裁判所一致同意驳回该宪法诉愿,其理由为:“自动打怪程式不仅仅只是让游戏变得更轻松的道具,还会破坏精密设计的游戏环境,对其他玩家造成损害。”宪法裁判所的判决书指出:“立法的目的是希望铲除妨害经营游戏的行为,振兴游戏产业,巩固健全的游戏文化,提升国民文化生活的品质。为防止自动程式带来的损害,以适当的刑罚有效地达成立法的目的并无不妥。”
因此惩罚或封锁使用“自动程式”的根据变得更加明确,但是目前仍留有争议,这次宪法只判决禁止制作及散播自动打怪程式,但针对“使用”依然没有法定上的根据。
游戏公司关系人表示:“这次判决适宪让人开始期待自动程式消失的那天,封锁供给方,让人无法在游戏内使用,但有争议的是,目前还没有法律根据能够惩罚使用人。不过就成效层面来说,封锁制作与供给比惩处使用人要来得有效,这次能够明确规定自动打怪程式违法,赋予行政处分强制性,代表这方面已经开始受到重视。
韩国玩家大部分表示支持此法案,其中DNF玩家呼声最高。